在上期文章中,我們提到了加拿大海關擬對跨境電商貨物申報價值進行重新核定,以解決當地企業(yè)可能遭遇到的不公平競爭,同時也能彌補海關應收稅款的虧空。這一期,我們來說說,對于進口貨物申報價值海關是如何定價的。
進口貨物的申報價值也稱為完稅價,是進口國海關征收關稅和雜稅的基礎,參考國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具體業(yè)務場景,海關有如下幾種完稅價格的定價方法:
“進口貨物運達目的地的到岸價格”是買方為購買此批貨物實際支付的成交價格,包括買方為此支付的商品采購價格,國際運輸運費,買方支付給賣方的傭金,包裝材料和勞務費用等 。在實際業(yè)務場景中,買賣雙方也可以將以上各類費用匯總成商品的采購單價。在進口申報時,進口商提供成交的合同,采購發(fā)票,裝箱單,銀行付款證明來支持申報價格,以便海關核實價值的合理性進行征稅。
舉例說明:
某中山led工廠A向美國采購商B銷售了一批500件燈具,貿易條款為EXW,銷售價格為USD25/個,從工廠到美國港口的海運運輸成本平均為USD0.5/個,保險費USD100,那么采購商應該按照如下公式向美國海關申報:
完稅價格=USD500*25+USD500*0.5+100 (假設采購方沒有再支付例如傭金、包裝費給到工廠的情況下)
“相同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法”是指在買賣雙方沒有存在特殊貿易關系,海關以同時期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確定進口關稅價格的方法。在具體的業(yè)務場景中,跨境電商由于買賣雙方一般是指同一主體,在進口清關時沒有成交價格致使海關常常使用相同貨物同時期的成交價格的方法征稅。
03 倒扣價格估算法
“倒扣價格估算法”是指海關以貨物在進口國的銷售價格為基礎,扣除相關費用作為完稅價格的方法。相關費用一般包含貨物的通常利潤,國際運費,保險費,進口關稅,雜稅及其他合理性費用。
舉例說明:
某中山led工廠C在美國亞馬遜平臺銷售一批500件燈具,平臺售價為USD20,從工廠到美國港口的海運運輸成本平均為USD0.2/個(含保險費),關稅和雜稅按照30%,平臺傭金15%,平臺配送費0.3/個,估計利潤為30%,那么該工廠應該按照如下公式向美國海關申報:
04 合理方法
合理方法,是指當海關不能根據成交價格估價方法、相同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方法、類似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方法、倒扣價格估價方法確定完稅價格時,海關根據客觀量化的數據庫為基礎來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我的地盤我做主”法:由于跨境電商屬于外貿的一種新模式,在對于完稅價格的判定上,常常出現現行的稅法無法解決的實際業(yè)務問題,致使當地海關的裁決方式也因人而異。在大森林物流多年給跨境電商客戶出貨過程中發(fā)現,以上的成交價格法、倒扣法、相同法都被海關在實際中運用過。所以賣家們可能會發(fā)現自己的相同的貨物在不同的物流公司處理時,繳納的稅費和稅法會出現不一致情況,這個除了可能的申報價值原因之外,也和海關采用的完稅方法有關。
舉個實際案例,近期賣家D發(fā)了一批貨物到美國亞馬遜倉,在洛杉磯清關時被海關以貨權問題暫扣,海關要求賣家要以實際貨主身份進口貨物;同時,海關針對貨柜中貨物的完稅價值也有自己獨特見解,可參考下方海關郵件內容:
海關認為買賣雙方為一家公司,亞馬遜上銷售價格就是申報價格的基礎,但可扣除關稅。為了不耽誤賣家貨物,物流公司放棄了和海關的爭辯,最后以貨物的亞馬遜銷售價格做扣除后的價值進行申報,貨物才得以放行。
秋后算賬法:這個算法是基于以上五種方法的補充和修正。在往期文章當中,我們也有提到過海關對于以往進口的貨物會進行清算(liquidation),進口商的申報價格是海關清算工作中的重點,對于一些不正常的價值申報,海關會要求進口商對貨物的價值進行合理性解釋,這包括提供支持性文件、交易方的各種關系、產品的材質、配件組成部分等,甚至有時海關還需要進口商寄送樣品來確定產品的價值。如下是美國海關對于已經進口的貨物要求進口商補充form 28來確定申報價值。
海關在搜集完補充信息后會對當時的進口貨物申報價值進行重新核定,如果之前的申報價值不合理,進口商就會收到海關補繳關稅的通知。至此,一票貨物的完稅價格才算是最終確定下來。